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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建永久性隔音層 保障消費者表面材選擇權

內建永久性隔音層 保障表面材選擇權

文章摘錄來源: 經濟日報   文/楊明俊

樓板隔音內建永久性隔音層,消費者保有日後裝修可自由選擇各種表面建材的權利

目前樓板隔音施工,常採用兩種方式,一是在樓地板鋪上緩衝材(隔音墊),其上再加水泥砂漿的壓層,也就是「內建永久性隔音層」,如此才可一勞永逸,是不錯的一致性施工法;另一種是不做隔音層,只要在樓地板表面,貼上有降低17分貝功能的表面材,如超耐磨木地板或SPC石塑板,就可以了,這種施工法不利消費者(購屋人或使用人),也會產生糾紛,且超耐磨木地板及SPC石塑板等材質的耐久年限不長,如需更換,或未來若重新裝潢,變更表面材,不含緩衝材或使用衝擊音較低的表面材,將影響法規原定隔音要求,而觸及法律責任,以及和鄰居引發爭議,建商也可能付出高額維修或翻新成本。

 

從地板表面材來看,磁磚具有耐候、耐久性、易清潔、優異防火與防水等產品特性,由於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高溫潮濕,使用磁磚建材,占地板表面材約達九成以上,而選用好品牌的至少可使用15年以上,仍是最適合台灣的表面建材,為守護良好居住環境品質,專家建議,可採用磁磚結合歐美的作法隔音墊地坪工法,有效降噪又永久合法,亦可彰顯質感大器、提升房屋保值性。

 

一般民眾花了一輩子的積蓄買房,都希望找到永久合法且寧靜的居住品質。專家表示,以一棟房子可住60年以上為例,一定選擇耐用及實用建材,在房屋使用年限中,可能會有5至10個屋主,也會選用不同地板材,在樓板隔音法規施行後,如樓地板沒有使用「內建永久性隔音層」,而是超耐磨木地板或SPC石塑地板,未來要改適合台灣的磁磚或石材,按照法規要花大錢整地坪,且減少6至7公分樓高、換門斗等都要付出很大代價,不少人因要花大錢(10坪約要8萬元), 不做隔音墊而違法,造成糾紛,為了日後免除再施作隔音墊的困擾,用較經濟的費用達到豪宅降噪規格,建議建商及消費者選用「內建永久性隔音層」(隔音墊加水泥壓層+磁磚),卻永久合法,增加房屋賣點與保值性,未來消費者也可自由更換喜愛的各種地板表面材。